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將于2024年09月20日正式施行。為增強全員安全責任意識,樹牢安全發展的法治理念,清新環境工程事業部于近日組織開展新《安全生產法》宣貫培訓活動。
工程事業部總經理胡瑞及各子公司總經理、事業部各職能部門經理參加了本次會議。培訓特邀業務管理中心安全生產管理總監譚志偉就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了指導解讀。
《安全生產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作為我國安全生產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該法對依法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法治保障作用。
據介紹,此次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將“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三個必須”原則寫入法律,進一步明確了各方面的安全生產責任,建立起了一整套較為完善的責任體系。
會上,譚志偉以“警示案例”為基礎,著重分析了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同步講解了《安全生產法》的立法背景、進程,及其亮點、要點、重點內容,並重點分析了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法律責任及法律風險。
根據四川生態環保產業集團“整改環保隱患”的工作要求,此次培訓另就《清新環境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進行了宣講,並針對目前防汛工作,特別提出了防汛應急預案相關的汛期預報、應急物資、險情處理、流程上報等內容展開學習。